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考生须知
2009-03-16来源:教育部考试中心

  1.考生按照省级承办机构公布的报名流程到考点集体报名或网上个人报名。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护照。

  报名时,考生应提供准确的出生日期(8位字符型),否则将导致成绩合格的考生无法进行证书编号和打印证书。

  集体报名的考生应在最后确认报名信息是否准确,对于错误的信息应当场提出,考点更改后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个人网上报名的考生,考生自己对填报信息负责。

  集体报名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应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能领取,并自行查看考场分布、时间;个人网上报名的考生,按网上报名平台流程完成相应的报名工作。

  2.考生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3.考生应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交验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4.考生提前5分钟在考试系统中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对屏幕显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照片,如不符合,由监考人员帮其查找原因。考生信息以报名库和考生签字的报名信息为准,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和登录信息。

  5.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并离开考场。

  6.在系统故障、死机、死循环、供电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考生举手由监考人员判断原因。如属于考生误操作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给考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考生个人负担。

  7.对于违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根据违规记录进行处理。

  8.考生成绩等第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等,60-100分为合格、0-59分为不合格。

  9.考生领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时,应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来领取,并填写领取登记清单。

  10.考生对分数的任何疑问,应在省级承办机构下发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向其报名的考点提出书面申请。

  11.由于个人原因将合格证书遗失、损坏等情况的,可以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书的,由考生个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申请办理。